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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不再指定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义务教育专业助学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考委〔2014〕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考委〔2014〕8号文件精神,2015年1月1日起,报名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和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学习方式,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规定报名、报考。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了解有关信息。
附件:关于不再指定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义务教育专业助学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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